恢复几次批准的国际商业航班。越南签证使馆,越南电子维萨在线
Wednesday - 22th, Apr 2026 09:07:46 AM (Vietnam Time)
-越南签证大使馆

恢复几个批准的国际商业航班

越南副总理范平明批准了交通运输部提交的关于恢复越南与部分合作伙伴之间定期国际客运航班的提案。

一架越南航空的飞机停在胡志明市新山一机场。

政府办公室于9月15日发布了一份文件,宣布副总理在9月8日关于该提案的会议结束时得出的结论。

据此,越南将从9月15日起恢复飞往广州(中国)、台湾(中国)、首尔(韩国)和东京(日本)的4条航线,并从9月起恢复飞往金边(柬埔寨)和万象(老挝)的4条航线。 22.
每条航线每周最多航班数量不超过两班,并可根据情况进一步增加。

政府办公室的文件还明确了通过上述六个合作伙​​伴的商业航班进入越南的资格人员和条件(不包括从第三国过境的人员)。

乘坐该航班的旅客包括持有外交、公务护照的旅客及其家属;专家、投资者、企业管理者、高科技工作者及其家属;以及希望回国的越南人。

乘客必须在出发前三天内出具新冠病毒 (COVID-19) RT-PCR 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证明。

抵达后立即前往检疫机构进行RT-PCR检测,并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副总理明同意考虑在上述人群两次检测结果呈阴性后,考虑缩短集中隔离时间(可能缩短至五天),然后允许他们在家中或企业和组织的办公室进行自我隔离。

经第三国转机乘坐商业航班入境的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

短期停留 14 天以下的外国人必须遵守卫生部的规定。

副总理责成公安部和外交部将签证签发时间缩短至三天。

责成公安部配合地方按规定组织督导检疫规定的实施。

来源:越通社